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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/7/31 10:43:34

        根据《财务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》(【2020】6号)规定: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,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。根据该规定结合公司财务部要求,现将有关报销凭证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    一、电子发票报销要求:

               报销人员提供的发票如为“电子发票”时,除按原报销流程打印纸质版电子发票外,还需同时提供发票电子版,电子版接收人同纸质版接收人。

        二、电子版文件格式及命名规则:

               电子版文件需为PDF文件,截图或图片文件格式无效,文件命名以开票公司名前六字简称、发票金额、报销人员姓名为规则。

        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要求,财务部特于今日下午两点对本公司员工进行培训,为避免人员聚集,只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即可,会后请各负责人将培训内容转达部门员工。以上规定自2020年8月1日开始执行,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国家对于财务电子凭证报销工作的相关规定,规范日常工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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